【48812】海宁住宅公积金大调整!二套房夫妻最高仍可贷60万!

来源:乐鱼手机入口    发布时间:2024-04-16 20:41:27

  为认真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要求,支撑缴存员工合理的住宅消费,进一步提高住宅公积金运转功率,依据《住宅公积金管理法令》《浙江省住宅公积金法令》和《嘉兴市住宅公积金资金运转预警机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讨,现就调整我市住宅公积金有关运用方针措施告诉如下:

  (一)员工家庭已还清公积金借款,第2次请求公积金借款购买自住住宅的,实施全额借款方针,即在确认其可贷额度时,该员工家庭原已享用的公积金借款额度不予扣除;

  (二)康复履行购买第二套住宅请求公积金借款利率上浮方针,即员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宅,因购买第二套改进型自住住宅请求公积金借款的,借款利率按公积金借款基准利率上浮10%履行;

  (三)对员工家庭第三次及以上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不予发放公积金借款。

  (一)员工请求公积金借款时,其可贷额度按员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确认;

  (二)员工公积金借款后其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留存额按实践公积金借款额度十分之一确认;

  (三)员工请求托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不再要求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

  员工购建自住住宅时,子女可提取爸爸妈妈的住宅公积金,爸爸妈妈也可提取子女的住宅公积金,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赞同。

  第2次请求公积金借款购买自住住宅的可贷额度确认。员工家庭名下无住宅或已具有一套住宅,且已还清公积金借款,第2次请求公积金借款购买自住住宅的,实施全额借款方针。

  即其最高可贷额度按现行初次公积金借款最高可贷额度确认,该员工家庭原已享用的公积金借款额度不予扣除。现在单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为30万元,双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为60万元。

  一句话归纳:首套住宅请求过公积金借款,曾经买二套请求公积金借款要减掉差额,新政能不必减。

  购买第二套住宅请求公积金借款利率上浮。购买第二套住宅请求公积金借款履行基准利率方针是我市为支撑房地产去库存于2014年12月出台的,依据当时我市房地产商场状况及宏观方针导向,康复履行利率上浮方针。

  这儿需着重的是不管是否初次请求公积金借款,只需员工家庭请求公积金借款时名下已有一套住宅,其借款利率均按公积金借款基准利率上浮10%履行。

  对员工家庭第三次及以上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不予发放公积金借款。我市近年来一向履行对员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不予发放公积金借款方针,对第2次及以上请求公积金借款一向实施差额借款方针。

  因为已按员工家庭可享用的最高借款额度予以操控,所以对公积金借款次数不予约束。

  本次方针调整后,第2次请求公积金借款实施全额借款方针,依据差别化公积金借款方针导向和住建部的有关要求,需对借款次数予以约束,以避免运用公积金借款炒房。对员工家庭第三次及以上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不予发放公积金借款,这也是省内外其他城市的遍及做法。

  现行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与留存额核算时需结合员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薪酬基数和月缴存额等状况予以归纳考虑,不便于请求借款员工自我核算,也不便于公积金事务经办人员服务回答,整体降低了可贷额度和提高了留存金额,不利于减轻员工购房压力。

  因而,本次调整后,借款额度与留存额核算简洁、一望而知。既处理了部分员工虽个人账户余额满足、但因缴存薪酬基数低而享用不到其最高可贷额度的问题,也处理了部分员工因月缴存额较高,致使留存金额过多的状况。

  张某家庭名下无房,购买总价100万元的新建商品房,初次请求公积金借款。其小两口缴存薪酬基数别离为2000元,月缴存额别离为240元,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别离为35000元,按其夫妻年纪核算,最长借款期限为20年。

  依据原方针 “员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与其缴存基数×12×借款年限×40%,按低者确认可贷额度”,张某小两口别离可贷19.2万元,其家庭可贷额为38.4万元。

  本次核算方法简化后,张某小两口别离可贷30万元,家庭共可贷额为60万元。

  张某家庭名下无房,购买总价100万元的新建商品房,初次请求公积金借款。其小两口缴存薪酬基数别离为20000元,月缴存额别离为4800元,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别离为35000元,按其夫妻年纪核算,最长借款期限为20年。

  依据原方针“实践公积金借款额度的十分之一与其12个月的缴存额,按高者确认留存额”, 张某家庭借款60万元, ,张某夫妻每人均需留存5.76万元。本次核算方法简化后,张某夫妻每人仅需留存3万元,张某家庭可少留存5.52万元。

  员工购建自住住宅时,子女可提取爸爸妈妈的住宅公积金,爸爸妈妈也可提取子女的住宅公积金,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赞同。

  原方针要求子女有必要为未婚,这样就影响了子女已婚、但爸爸妈妈仍在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购建自住住宅提取公积金。调整后有利于减轻员工家庭购房压力。

  (一)上述有关借款调整方针适用于纯公积金借款、公积金组合借款和“商转公”借款。

  (二)有关公积金借款的最高借款额度、首付份额、还贷才能等本告诉未及事项仍按原方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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